二、 可祭之外,不得妄祀徼福,凡遇忌辰,孝子当素衣致祭。不作佛事,像钱寓马亦绝 之。是日,不得饮酒、食肉、听乐。
三、 子孙入祠者,当正衣冠,即如祖考在上。不得嬉笑,对语疾步。致恭而退。
四、 家长总领一家大小之务,凡事令子弟分掌,然须谨守礼法以制其下。其下有事,亦 须咨禀而行,不得私假,不得私与。
五、 家长专以致公无私为本,不得偏徇,如其有失,举家随而谏之,然必起敬起孝,毋 防和气,若其不能再任事,次者佐之。
六、 棋枰、双陆、词曲、虫乌之类,皆足以盅心惑志,废事败家。子孙当一切弃绝之。
七、 子孙未三十者,酒不许入唇。壮年虽许少饮,亦不宜酗杯韵,喧呶鼓舞,不顾尊长。 若奉延宾客,不必强人以酒
八、 凡遇凶荒事故,或有阙之,家长预为区画,不使匮乏。